1、工程查验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载、有关改变书面文件、国家颁布的施工及查验规范和质量查验规范为依据。
2、荫蔽工程在自检后填制查验表,以书面告诉客户查看。客户接告诉后2天内参与查验,经查验合格并契合设计请求时由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3、单项工程竣工前1天,由消防公司告诉客户查验,并在竣工后28天内查验结束。客户不准时查验,则视作客户认可消防公司单独查验。
4、消防公司在本工程施工装置结束,应在竣工前14天由消防公司申请请求市消防部门进行竣工查验,并确保查验经过和注册运用,归于交钥匙工程,并按查验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如实际竣工日期比合同约好竣工日期推迟的,消防公司应承当延期竣工的违约职责。
5、自动报警体系和相应有些经消防公司优化设计修改后,如市消防部门查验通不过而需从头整改所需的工程费用均由消防公司悉数担任,并由消防公司承当因而延误交工而造成客户的丢失。
6、归于客户担任完善的消防工程项目(包含防火门、应急照明、分散象征、管井的封堵等)应在消防查验前到达查验规范,否则消防公司竣工查验时刻顺延。
7、工程竣工后,在工程结算之前消防公司向客户提交完好的竣工图纸资料各4份。工程改变不大的,由消防公司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及编制竣工资料;工程改变较大的,应由消防公司从头制作竣工图,所需费用由消防公司承当。
8、在工程未经过查验前客户提早运用的,并不革除消防公司应承当的质量确保及保修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