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技术能力
应具备承担工程材料、建筑结构(含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幕墙门窗、建筑节能、室内空气环境、通风与空调、建筑智能和市政道桥工程验收需要的所有项目的检测和评定能力。
综合甲级单位须至少取得建设材料、主体结构、地基、幕墙门窗、建筑节能、通风与空调6个专业检测甲级资质,并具有其他专业一项专业甲级或者两项专业乙级检测资质
符合本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甲级资质。申请单位除了提交本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近三年已完成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表》(附表4);
(二)近三年二十个以上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对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当场或者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甲级、乙级和丙级。其中,甲级防雷检测机构具有的资质,能够对按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规定的类、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外部和内部防雷装置进行检测。
乙级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则可以执行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检测。这些建筑物的防雷标准要求相对较高,但低于类建筑物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