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单质押融资模式是一种以仓单为质押物的融资方式,通常由仓储企业、金融机构和借款企业共同组成。
借款企业将仓单抵押给金融机构,获得相应的融资,用于经营资金周转。
同时,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向借款企业收取一定的利息和费用来获得收益。
仓单质押融资模式在实现借款企业资金周转的同时,也有助于仓储企业提高仓单的流动性,使其更容易变现。
此外,金融机构可以通过该模式实现风险分散和收益稳定。
仓单质押融资模式的风险在于仓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金融机构需要进行严格的仓单验真和仓单存放监管。
仓单质押融资模式在实际应用中还可以结合其他融资方式,如保证金、贷款等,以满足不同企业的融资需求。
库存融资又称为存货融资,主要是指以企业库存的货物进行抵质押进行的融资,它包括现货融资和仓单融资两大类,现货质押又分为静态质押和动态质押,仓单融资里又包含普通仓单和标准仓单。
库存融资模式更适用于存货量大、库存周转慢的企业。
对于货品类别而言,考虑到货品质押的管理和价值波动风险,标准品(价值更易评估)、能够识别到件的物品(防止货品被恶意掉包造成损失)更适用于采用该模式。
在该模式下,通常会引入第三方物流对抵质押品实行监管。
根据各供应链融资模式的应用环节不同。
可以将供应链融资模式分为应收账款融资模式、预付账款融资模式、存货融资模式;
根据参与主体中“第三方金融机构”的实质是独立于供应链的商业银行还是核心企业自营金融子公司。
又可将供应链融资模式分为银企合作的供应链融资模式和自营供应链融资模式。
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在核心企业从上游采购的环节,由于其议价能力强,往往要求较为弱势的上游供应商对其赊销。
这样尽管能够提前拿货、延期付款。
但却损害了上游中小供应商的利益,使他们因为回款不及时而产生资金困难,进一步影响到供应商的经营与生产。
而中小供应商经营生产困难,势必影响核心企业货源供应的质量与数量。
因此,过分地要求中小供应商向其赊销,终还是会伤害到核心企业自身的利益。
基于此,核心企业在采购环节可以采用应收账款供应链融资模式来帮助中小企业。
在核心企业向中小供应商达成采购协议之后,中小供应商将形成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物。
向银行等第三方金融机构筹得借款。
若在还款期限内中小供应商无法还款,则由核心企业承担向银行还款的责任。
在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下,核心企业成为终的实际还款人。
以此将自身的信用与中小企业信用捆绑起来,使得银行不再像以往一样单独考察中小企业的资信水平。
而是重点考核核心企业自身资信实力,从而降低了中小供应商的融资难度,帮助中小供应商更好地经营生产,进而维持核心企业自身货源的高质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