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融资:
供应链中的信用融资模式,没有确定的抵押物基础,是以供应链网络内各方长期业务往来所积累的信任为依托。
对于银行等资金方而言,由于没有抵押物,在风控上更加依赖供应链网络内交易行为的数据化、可视化,业务流程上对资金流向闭环的设计和控制,以及从业企业对于所服务行业的具体业务的隐性认知。
供应链金融中的信用融资的运用没有具体交易环节和主体的限制或倾向,具体应用模式因各场景而异,更多的依赖于供应链自身的数据化、可视化程度,随着科技手段的深化和整个社会征信体系的完善,信用融资模式未来将得到更为广泛的运用。
存货融资模式:
除了以上两种方法之外,核心企业还可以采用存货融资或称“融通仓融资”的方式帮助中小企业融资。
这种融资模式常常发生于核心企业经营活动的任何环节。
因为只要配套的中小企业拥有能够被认可的存货就可以进行存货融资。
就可以将其质押获得贷款,本质上并不一定需要核心企业的参与。
但是,核心企业可以与银行签订回购协议,承诺如果中小企业无法回款则由自身回购质押的存货。
这样可以降低银行对风险的评估结果,从而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度。
帮助中小企业更顺利地生产经营,维持供应链的稳定,终惠及自身。
企业的存货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和银行的评估后,就可以用以质押换得贷款,
而核心企业在整个环节的作用,就是以或有回购的形式降低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门槛。
通过这种方法,核心企业可以帮助上下游拥有符合标准的存货的中小企业更容易地获得资金,甚至可以自己采用这种模式为自身进行融资。
核心企业帮助上下游配套企业解决融资困境后,他们就可以更顺利地经营和生产,提供稳定、高质的货源以及销售渠道。
从而降低因供应链某一环节断裂而造成的核心企业的经营风险。
研究金融与供应链企业协同发展之道,既是解决中小企业困境、实现“供应链”共赢的要求,也是金融企业进行业务创新、提升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在此背景下,供应链金融作为一项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日益受到市场的关注。
中小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群体,对经济增长贡献具有巨大的作用,但由于其自身规模的限制,融资难已成为中小企业发展普遍存在的一大困境。
中小企业在信贷市场处于不利地位,其根源在于中小企业信用的先天性缺陷和先天性规模小,缺乏同大企业相比的信贷融资所必须的信息优势,金融机构的结构调整并不能提升中小企业整体的信用水平,并不能从根本上克服中小企业在信贷市场上的不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