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融资模式是指企业为取得运营资金,以卖方与买方签订真实贸易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基础,为卖方提供并以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作为还款来源的融资业务。
应收账款融资主要应用于核心企业的上游融资,通常需要发货来实现物权的转移促使合同生效,同时也需要告知核心企业,得到核心企业确权。
企业运用应收账款融资可以获得销售回款的提前实现,加速流动资金的周转。
此外,无须提供传统流动资金贷款所需的抵质押和其他担保。
在无追索权的模式下,企业可以实现资产出表,优化资产负债表,缩短应收转款的周转天数,实现商业信用风险的转移。
预付款融资通常是基于核心企业的业务进行,核心企业是属于生产型企业,下游采购商给核心企业下订单,需要预支付订单全额,核心企业收到货款后再进行生产。
此时如果采购缺资金情况则无法进行下订单。
在这个基础上,金融机构介入在供应链环节中,提供预付款融资产品。
采购商只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剩余资金由金融机构进行垫付。
在生产完成,货权控制在核心企业手中,采购商在进行提货时,必须先还款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开具放货通知单。
核心企业接收到放货通知单再进行放货。
如果下游采购商违约,则需要由核心协助金融机构处理货物,将货物处置完成后的资金,再还款给金融机构。
预付款融资交易结构(根据金融机构要求会有不同的改动)
预付款融资模式主要是以生产型企业为主,金融机构已经介入到供应链环节中,核心企业协助金融机构完成整个融资流程。
预付账款融资模式:
在核心企业向下游销售的环节,由于其处于强势地位,往往要求较为弱势的下游企业先向自己付款。
再给下游中小企业发货,以避免产生应收款项而无法收回资金的风险。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中小企业在付出货款的同时不能及时收到货,下一步的生产和销售活动无法进行,很容易导致经营困难甚至破产。
而下游中小企业关系到核心企业的销路,一旦受损,核心企业也会失去客户。
并付出巨大的代价重新构建销售渠道,终依然会损害到核心企业自身的利益。
基于此,在销售环节,核心企业可以采用预付账款融资模式,也称“未来货权融资模式”来帮助下游中小企业。
核心企业与下游中小企业签订销售合同,就意味着把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了中小企业。
同时核心企业会将商品发往由第三方物流企业监管的仓库。
接着,中小企业就可以凭借这份“货权”向银行贷款,并从仓库中提货进行销售。
将销售回款来还给银行,如果下游中小企业不能还款,则由核心企业将商品回购。
在预付账款融资模式下,核心企业以回购的方式为下游中小企业增信,帮助下游中小分销商、零售商及时提货。
快速进入下一步的经营与生产,维持了自身经营的稳定,进而促进了核心企业下游销售渠道的稳定。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供应链理论日渐流行。供应链是指企业从原材料和零部件采购、运输、加工制造、分销直至把产品运到终消费者手中的连续过程。这一过程被看作是一个环环相扣的链条,而被形象地称为供应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