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抵押是以出质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大多汽车抵押贷款都是实行的押证不押车,也就说,只要你把自己汽车的相关证件抵押给贷款机构就可获取贷款,而汽车在安装上GPS以后照常使用。
(一)常见问题:
如果没办理抵押登记,汽车抵押是否生效?(常见于民间借贷中)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及其相关权利进行抵押时,实行登记生效制,而以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动产抵押的,实行登记对抗制。依照该规定,汽车抵押实行登记对抗制,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尽管《担保法》中规定,以车辆抵押属于登记生效,即自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才生效。但是,根据新法优于旧法适用的原则,《物权法》第178条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因此,汽车抵押只要签订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汽车抵押贷款的条件:
1.车辆条件
车辆必须为借款人名下,且拥有完全产权。
车辆价值需经过贷款机构评估,通常要求车辆价值在一定范围内。
车辆使用年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定年限,具体视贷款机构政策而定。
2.个人信用条件
借款人需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无严重逾期或不良信用记录。
贷款机构会查询借款人的征信报告,以评估其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
3.还款能力条件
借款人需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足以覆盖贷款本息及其他生活开支。
贷款机构会要求借款人提供收入证明,并对其进行审核。
押证不押车的情况下,车辆可以由抵押人继续使用,也就是说,可以把车开走。这是因为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但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同时,抵押权人的抵押权不受影响。这一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中有明确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