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
银行借贷的种类包括:1、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2、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贷款。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贷款。长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五年以上的贷款。3、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信用贷款。
贷款金额
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额度起点为2000元,贷款金额不超过借款人月均工资性收入的6倍,且不超过2万元。
贷款期限
小额短期信用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一般不办理展期,确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按期还贷的,经贷款人同意可展期一次,且累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贷款预期年化利率
贷款预期年化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预期年化利率计算。在贷款期间如遇预期年化利率调整时,按合同预期年化利率计算,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档次预期年化利率计息。
1.借款人在向银行申请新的贷款、续贷、增加贷款的过程中,需要先偿还之前的贷款,才能获得新的贷款。
2.由我司自有的资金,提供期间的资金过桥、垫资服务。
3.以借款人之后获得的贷款作为还款来源及保证。
4.为保证资金回笼,借款的前提为--借款人的银行贷款申请已获批准;或者,由我司提供贷款、垫资的全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