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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消防备案验收,全心全意为您服务

    2024-12-29 06:00:01 19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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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检测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火灾报警系统:包括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等设备的检测。

    2. 消防水系统:包括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水泵、消防水池等设备的检测。

    3. 气体灭火系统:包括气体灭火剂、气体灭火器、气体灭火控制器等设备的检测。

    4. 泡沫灭火系统:包括泡沫灭火剂、泡沫灭火器、泡沫灭火控制器等设备的检测。

    5. 防排烟系统:包括排烟风机、防火阀、排烟口等设备的检测。

    6.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包括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等设备的检测。

    7. 消防电源和配电系统:包括消防电源、配电设备、应急电源等设备的检测。

    8. 防火分隔和疏散设施:包括防火门、防火窗、疏散通道等设施的检测。

    9.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包括对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情况的检测。

    10. 其他消防相关设施:如消防监控中心、消防器材等设备的检测。

    气体灭火系统

    1、系统的设计 (组合分配不超过8个、同一防护区预制灭火装置不超过 10台,动作响应时间不大于 2s)

    2、防护区的划分 (管网系统一个防护区面积不大于 800㎡且容积不大于3600m3,预制系统一个防护区面积不大于500㎡且容积不大于1600m3)。

    3、泄压口(七氟丙烷和二氧化碳,防护区净高 2/3 以上)。

    4、操作与控制要求(管网系统三种启动方式、预制系统两种启动方式、组合分配系统选择阀的启动)。

    5、要求 (30s 疏散完毕、通风换气 5 次等)

    6、模拟实验(气压强度试验、模拟启动试验和模拟喷气试验)。

    7、备用量 (七氟丙烷和IG541,72h;二氧化碳,5个及以上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或者 48h)。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功能

    1、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1)监控报警:10s 内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指示报警部位,显示报警时间。

    2)故障报警:100s 内

    3)自检

    2、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达到报警设定值(20-1000mA)时,30s 内发出报警信号。

    3、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达到报警设定值 (45一140C)时,40s 内发出报警信号。

    4、故障电弧探测器:在 1s 内发生 14 个及以上半周期的故障电弧时,30s 内发出报警信号。

    防火分区

    1、 新规细化并总结了各类建筑防火分区,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防火分区可按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

    2、 高层建筑内的中庭回廊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 餐饮、商店等商业设施通过有顶棚的步行街连接,且步行街两侧的建筑需利用步行街进行疏散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外应每隔30m设置DN65的消火栓,并应配备消防软管卷盘或消防水龙,商铺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每层回廊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步行街内宜设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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