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设备。这些设备的生产和使用都需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否则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人身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特种设备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4年,许可证上应当注明有效期限。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许可单位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换证申请,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换证手续。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许可单位未办理换证手续的,许可证自动失效。
许可单位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许可项目、许可范围、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许可单位未办理变更手续的,许可机关有权撤销其许可证。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查询,可以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相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官方网站进行。
查询时,需要提供准确的企业名称或许可证编号,以获取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将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和许可证的详细信息,如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许可证编号、有效期、许可范围等。此外,也可以前往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现场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