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会计、经济、统计专业职称评审要求
会计人员职称评审
正高级会计师:
4.独立或作为作者(或译者)公开出版财务会计类学术专著、译著1部以上,或参与并撰写10万字以上。
副高会计师:
独立或作为作者撰写并发表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财务会计专业论文;或主编(参与)公开出版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财务会计类学术专著、译著等。
统计专业职称评审
正高级统计师:
7. 在正式出版社出版了有统一书号(ISBN)的统计或者相近专业著作(译著),本人独立撰写10万字以上(对未注明作者撰写章节的书籍、著作,不能作为研究成果,下同);参加编写的已投入使用的
统计或相关专业书籍,本人独立撰写20万字以上。
高级统计师:
7. 在正式出版社出版了有统一书号(ISBN)的统计或者相近专业著作(译著),本人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或者参加编写已投入使用的统计或者相关专业书籍,本人独立撰写8万字以上(对未注明作者撰写章节的书籍、著作,不能作为研究成果)。
经济专业职称评审
正高经济师:
9. 公开出版经济著作1部或发表在本领域的研究成果1项以上,获得同行专家认可并产生广泛影响。
高级经济师:
9. 公开出版经济著作1部或发表在本领域的研究成果1项以上,获得同行专家认可并产生较大影响。
《财会基本理论*****研究》
《财会信息*****创新思路》
《经济责任****》
《高校经济管理****》
《经济管理*****研究》
《统计学*****研究》
……
以上书目均为学术专著,ISBN书号,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可查,省级以上出版社,欢迎作者署名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