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院记录:内容同住院病历,但重点更突出、更简要。入院记录不逐项列标题,以叙述方式按主诉、现病史等住院病历标题的顺序分段书写,后写初步诊断;病名可按主次顺序排列,不冠数码(一般可从入院病历,逐个复制粘贴而来)。
即住院小结。包括入、出院日期,入院时情况,诊疗经过,出院时情况,出院诊断,出院后注意事项(关于休养、饮食与的医嘱,复诊时间等),为随访或随诊提供参考。注意有些医院出院记录可以出院当天写好,多打印一份给患者,但是好像也有部分医院,当天并不给患者,需要一周后自己来拿。如果当天需要给患者的话,建议出院前晚上就要写好,因为出院一般都要上午办理,而出院那天上午,要交班、查房、开医嘱、换药、写病程记录、甚至手术,可能没那么多时间写。
凡是住院的患者,均是可以查到病历资料的,一般的医院保存住院病历,可以在20到30年左右的时间,但是需要根据医院的级别不同,所处的地市不同,对于病历保存时间的要求也不一样,建议你可以携带你本人的身份证去,当地一住院医院的档案室,进行提取病历,可以取得你的病历资料。
病历书写规范:
1、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2、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过敏史等项目;
3、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过敏史等项目。
综上所述,病历作为医疗损害赔偿诉讼中的关键证据,其真实性是非常重要的。病历等医疗文书在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之前,首先必须经过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当庭质证,通过质证来确定病历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