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贷款主体性质分为: 经济组织贷款 企业单位贷款 事业单位贷款 个人贷款 按照贷款用途分为: 企业(经济组织)类 固定资产投资贷款 项目融资贷款 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 铺底流动资金贷款 临时流动资金周转贷款
银监会发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启动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审批工作。规定,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应为境内外金融机构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出资人;消费金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消费金融公司在试点阶段的业务范围仅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和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不涉及房地产贷款和汽车贷款;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试点办法》规定了三方面:一是贷款利率不能超出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二是消费金融公司对借款人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随意对外泄露;三是对逾期贷款的催收应采取合法的方式,不得采用威胁、恐吓、骚扰等不正当手段。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是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不限定具体消费用途、以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房产作抵押担保,借款金额在2000元至50万元、期限在六个月至三年的人民币贷款。
中国个人贷款的现状及其前景展望 1.个人贷款的品种还不丰富,不能满足不同收入水平个人的融资需要; 2.传统的消费观念是个人贷款发展的一大障碍; 3.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抑制了人们对个人贷款的需求; 4.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尚未建立; 5.缺乏帮助银行控制、化解个人贷款风险的外部机制; 6.个人贷款前途光明、道路曲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