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完税证明是指纳税人缴纳税款后,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纳税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了相应的税款。该证明通常需要在一些商业活动、银行贷款、出口退税、企业并购等场合提供作为合法纳税人的证明。
银行存款证明:指银行为存款人出具证明,证明存款人在前某个时点的存款余额或某个时期的存款发生额,和证明存款人在银行有在以后某个时点前不可动用的存款余额。
开具建行存款证明指南
开具方法:申请人要求出具个人存款证明只能在原开户储蓄网点提出申请,经办人员应认真审查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在建设银行的储蓄存款凭证(包括存单、折、卡)原件等有关资料。
存款种类:建行可办理个人存款证明的储蓄存款凭证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建设银行本外币储蓄存单、存折及储蓄卡。个人存款证明分为个人时点存款证明和个人时段存款证明。
有效期限:在存款证明证明的存款起止日期内,与存款证明相对应的定期存款不得提前支取。
存款人提供的存折(单)必须是银行本所(柜)开立的合法、有效的储蓄存折(单)。不得为他行的存折(单)提供存款证明。凡已用作挂失、失效或被依法止付、冻结的存折(单),不得作为开立存款证明的依据。
开立的存款证明书中记载的存款余额,必须是开出证明当时的余额,必须与存折(单)余额相等、币种一致。
申请人应自开出存款证明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得支取该笔款项。如未满三个月支取,必须交回存款证明书正本,方可取消“存款三个月内不得支取”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