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的比例是有规定的,其比例为工程造价的5%~10%,具体执行比例由招标方根据工程造价情况确定,一般情况是工程造价越高比例应该越低,因此具有相对的固定性,招标人不能漫天要价,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履约保证金作为招投标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工作中常见的一种特殊的担保方式,因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没有直接规定,导致实务中对其法律性质及后果有不少争议,有违约金说、定金说和质押说等观点.
关税保付保函产品特性
(1)受益人为海关,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无理索赔。
(2)申请人交纳关税属履行法定义务,一旦违约会面临后果严重,因此申请人违约可能性小。
2.产品主要风险点
(1)申请人信用风险。
(2)技术性与合规性风险,主要指在合规性材料审核及保函文本编辑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
见索即付保函建立的各个契约关系是互不相同的。担保人对受益人的责任只是由开出保函而产生的,其履行付款责任的惟一条件是在保函有效期内收到索款要求书和保函规定的并与保函条款相符的其他单据。担保人不是基础合同当事人,所以对合同的履行与否并不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