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承担或者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产品涉及国家秘密;
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且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出资比例终不得超过20%;国家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有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具有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能力;
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防护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一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密制度完善;
保密组织健全,有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用于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场所、设施、设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的审查、考核手续完备;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进行保密教育,涉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遵守保密守则;选择保密方式、手段和设备,实施保密监督,开展保密检查,严明奖惩措施等。装备保密贯彻突出重点、积极防范、内外有别的方针,坚持既确保装备秘密又便于工作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