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短借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
民间短借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民间短借”早出现在南方发达地区,随着民间资本越来越大,中小企业业主贷款难的问题日益突出,个别开放城市尝试让这部分“民间资本”与中小企业对接,民间借贷为政府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活跃地方经济,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民间贷款一般指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
它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