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证明业务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出具证明,证明存款人在前某个时点的存款余额或某个时期的存款发生额,和证明存款人在银行有在以后某个时点前不可动用的存款余额。
个人存款证明
1、对于因出国留学需要办理多份存款证明的,对于相同证明内容的同一存款可以出具多份存款证明,但接受人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2、对于证明某一时点或某一时期的存款,在累计不超过存款总额的条件下,可根据客户需求出具部分存款证明。
3、办理每张《个人存款证明 [1] 》或每笔个人存款提前解除止付业务均收取人民币10到20元不等的手续费。
到期前提款通常会受到重罚。对于五年期存款证明,通常会损失多达十二个月的利息。这些罚款确保了在到期前提取资金通常不符合持有人的利益,除非持有人进行了另一笔投资,获得了更高的回报或严重需要这笔钱。
通常,机构会在存款证明到期并要求指示之前不久将通知寄给存款证明持有人。该通知通常提供撤回本金和累计利息或“展期”(将其存入新存款证明)的选择。通常,存款证明持有人可以在到期后使用“窗口”,存款证明持有人可以在不罚款的情况下兑现存款证明。在没有此类指示的情况下,机构通常会自动将存款证明展期,在一段时间内再次占用资金(尽管存款证明持有人可以在打开CD时指定不将其转存)。
存款证明的用处一般有8种,分别是出国时资金证明、收购、投资企业作为个人或企业资金财力的证明、办理土建项目开工许可证是作为资金实力证明、办理土地证时提交的资金证明、房地产企业办理房屋预售证是开具企业资金证明,充当企业资金财力的有效证明、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应对发包方(甲方)的资金证明、买房验资时向房开商提交的资金证明,以验明具备购买房产的经济实力、其他申请各种资质时需要向对方提交的资金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