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
"城市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进行再建设的过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生产力得到空前的发展。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有时也为了国家专项工程建设的需要,有必要对原有建筑房屋进行拆除、搬迁,达到整体的整齐划一或对日益紧张的国有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杨在明表示。
房屋拆迁的形式有三种:
1、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它是国家提倡和鼓励采用的拆迁方式,《拆迁条例》规定:“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
2、自行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3、委托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二、工程的进行
1.门窗拆除
在进行旧房改造拆除时,大部分人都要进行门窗的拆除,但是如果门窗没有存在特别大的破损,可以省去这一步骤。可以利用网络了解门窗的分类以及功能,例如如果处在比较嘈杂的环境中,可以选择一些隔音效果比较好的门窗。
2.墙体拆除
在进行墙体拆除时,首先要观察墙体是否存在细缝、渗水等情况,没有的话就可以直接进行刷漆等工作,若是墙体存在许多比较细小的裂缝,可以用牛皮纸或一些厚布贴在细缝处,待到漆干时轻轻揭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