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函是依据商务合同开出的,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是具有独立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当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担保人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而不论申请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实际事实,即保函是独立的承诺并且基本上是单证化的交易业务。
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加快与世界经济的协作,独立保函作为依据国际商会《见索即付独立保函统一规则》(URDG458)、《联合国独立担保与备用信用证公约》(我国尚未批准) 以及国际商会《国际备用信用证惯例》的规定而出台的保函格式越来越受到业主的信赖。
什么是独立保函?
独立保函,是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开立人,以书面形式向受益人出具的,同意在受益人请求付款并提交符合保函要求的单据时,向其支付特定款项或在保函金额内付款的承诺。
预付款保函
又称还款担保,是指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如申请人未能履约或未能全部按合同规定使用预付款时,则银行负责返还担保函规定金额(或未还部分)的预付款。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不应超过承包人收到的工程预付款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