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能源领域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来源:陕西省能源局综合处作者:陕西省能源局综合处点击量:3187时间:2022-09-27 15:21
陕人社函〔2022〕432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能源行业管理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现就开展2022年度全省能源领域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专业和权限
(一)评审范围
全省各级能源企事业单位,有合法生产、经营资质的非公有制能源经济组织(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参评人员仅能选择一个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职称评审,不得重复申报。当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评审。
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 : 1 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
(二)评审专业
矿业、测绘、地质、机械、电气、化工、环境、交通运输、能源动力、仪器仪表、信息通信、自动化、建设、土木、石油与天然气领域,相关二级专业目录参见附件1。
工程技术领域实行执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具体对应关系按照《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执行。
(三)评审权限
1.未设立能源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能源企事业单位,中级职称由省能源局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
2.设立能源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能源企事业单位,中级职称由各单位能源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报省能源局批复,报省人社厅备案。
3.高级职称由省能源局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不含具有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的单位),报省人社厅批复。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
2.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3.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2018至2022年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学习不少于56 小时。
(二)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一般应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工程师
(1)获得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经考察合格,可认定工程师;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满2年;
(3)大学本科、大专毕业,聘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
(4)中专学历,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3年,聘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
(5)后取中专学历,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6年,聘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
(6)其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确因业绩突出,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6年的专业技术人才,聘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
可由所在单位破格推荐申报。
2.高级工程师
(1)获得博士学位,聘任工程师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聘任工程师满5年;
(3)后取本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聘任工程师满5年;
(4)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聘任工程师满5年;
(5)后取大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聘任工程师满5年;
(6)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中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8年,聘任工程师满5年;
(7)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后取中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0年,聘任工程师满5年。
(三)业绩、成果条件
1.工程师
申报工程师职称资格,申报人员在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应完成下列业绩成果两项及以上;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具有援藏、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新冠疫情防控作出突出贡献并获得县(区)级以上奖励的申报人员,完成下列一项及以上 :
(1)作为参与人获得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
(2)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
(3)作为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或重点科研项目,或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4)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等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有关部门或专家鉴定,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等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有关部门或专家鉴定,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有关部门或专家鉴定,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作为参与人编制过、省级、企业1项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8)作为参与人解决过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9)担任中、小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主持过小项目的全过程施工,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10)在本专业正式出版的期刊(有ISSN或CN刊号)或省新闻出版部门认可的行业内部刊物上,至少发表2篇专业论文(第2篇论文可用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替代);对长期在能源生产一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可适当放宽,至少发表3篇专业交流论文(由上级主管单位认可并正式印发的论文集)。每篇论文字数不少于2000字。论文需提供查询网址。
2.高级工程师
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申报人员在聘任工程师期间,应完成下列业绩成果两项及以上;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具有援藏、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新冠疫情防控作出突出贡献并获得县(区)级以上奖励的申报人员,完成下列一项及以上:
(1)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一等奖前9名,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3名)。
(2)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为前五完成人;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均为前三完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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