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选型和确定配置时,要向叉车供应商详细描述工况,并实地勘察,以确保选购的叉车完全符合企业的需要。即使完成以上步骤的分析,仍然可能有几种车型同时都能满足上述要求。此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① 不同的车型,工作效率不同,那么需要的叉车数量、司机数量也不同,会导致一系列成本发生变化,详见本文中性能评判部分关于成本的论述。 ② 如果叉车在仓库内作业,不同车型所需的通道宽度不同,提升能力也有差异,由此会带来仓库布局的变化,如货物存储量的变化。 ③ 车型及其数量的变化,会对车队管理等诸多方面产生影响。
普通内燃叉车 一般采用柴油、汽油、液化石油气或天然气发动机作为动力,载荷能力 1.2~8.0吨,作业通道宽度一般为3.5~5.0米,考虑到尾气排放和噪音问题,通常用在室外、车间或其他对尾气排放和噪音没有特殊要求的场所。由于燃料补充方便,因此可实现长时间的连续作业,而且能胜任在恶劣的环境下(如雨天)工作。
操作证 《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令第412号)目录序号249: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
额定起重量:叉车的额定起重量是指货物重心至货叉前壁的距离不大于载荷中心距时,允许起升的货物的重量,以 T(吨)表示。当货叉上的货物重心超出了规定的载荷中心距时,由于叉车纵向稳定性的限制,起重量应相应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