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公司开业以来,从事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审核、招标代理和工程项目管理,以建设项目咨询服务为主的咨询服务,公司可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招标代理业务和工程咨询丙级的相关业务,采购招标代理为甲 级的业务。
公司合同实行项目负责制,以一个合同作为一个项目,由公司技术负责人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该项目的综合协调、组织管理工作,并对该项目的完成质量负全责同时建立负责人审核与技术负责人审核制,由负责人对合同中相应的内容审核合格后,交由公司技术负责人进行终审。
公司从事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审核、招标代理和工程项目管理,以建设项目咨询服务为主的咨询服务。 企业价值观:诚信、责任、创新、以客户为主 以客户(内外部客户化服务)为主 以诚信(诚实守信及时)为原则 以责任(担当付出利他)为准则 以创新为动力。
标底的编制一般由招标单位委托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与建设工程相应造价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编制,标底应客观、公正的反映建设工程的预期价格,也是招标单位掌握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使标底在招标过程中显示出其重要的作用。因此,标底编制的合理性、准确性直接影晌工程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