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木——木纹、木射线(如有通常表现为“针”)清晰可见,或多或少都应有一些自然瑕疵(木节、木斑等、黑线等)。同一块实木,不管是木板还是木条,其两个交界面木纹应能明显看出纵切面与横截面的自然衔接。 木皮——木纹、木射线清晰。同样应有自然瑕疵。因木皮有一定的厚度(0.5mm左右),制作家具时遇到两个相临交界面,通常都不转弯,而是各贴一块,因此两个交界面的木纹通常不应衔接。 贴纸——木纹、木射线清晰可见,即使是进口高级纸,连木材瑕疵也可仿造,但与天然木皮还是有所区别,显得较假。贴纸家具在边角处容易露出破绽。另外木纹纸因厚度很小(0.08mm),在两个平面交界处会直接包过去,造成两个界面的木纹是相接的(通常都是纵切面)。
家具是由各种材料经过一系列的技术加工而成制造的,材料是构成家具的物质基础。所以家具设计除了使用功能、美观及工艺的基本要求之外,与材料亦有着密切联系。为此,要求设计人员务必作到以下几点: 1、熟悉原材料的种类、性能、规格及来源; 2、根据现有的材料去设计出的产品,做到物尽其用; 3、善于利用各种新材料,以提高产品的质量,增加产品的美观性,除了常用的木材、金属、塑料外,还有藤、竹、玻璃、橡胶、织物、装饰板、皮革、海绵、玻璃钢等。然而,并非任何材料都可以应用于家具生产中。
我国古代家具主要有席、床、屏风、镜台、桌、椅、柜等。席子,是古老、原始的家具,早由树叶编织而成,后来大都由芦苇、竹篾编成。古人常“席地而坐”,足见席子的应用是很广泛的。床,是席子以后早出现的家具。一开始,床极矮,古人读书、写字、饮食、睡觉几乎都在床上进行。《孔雀东南飞》:“阿母得闻之,槌床便大怒。”诗中的“床”指的是坐具。和这种矮床配合用的家具有几、案、屏风等。还有一种矮榻常与床并用,故有“床榻”之称。
魏晋南北朝以后,床的高度与今天的床差不多,成为睡觉的家具。唐宋以来,高型家具广泛普及,有床、桌、椅、凳、高几、长案、柜、衣架、巾架、屏风、盆架、镜台等,种类繁多,品种齐全。各个朝代的家具,都讲究工艺手法,力求图案丰富、雕刻精美,表现出浓厚的中国传统气派,成了我国传统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