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道石牌岭路317号2号楼205室(武汉科技大洪山校区2号门门口)

    联系:周老师

    手机:

    Q Q:739885088

    邮箱:739885088@qq.com

    微信:

    小程序

    东莞建筑中级职称评定申报,获得客户高度评价

    2024-12-22 05:10:01 1023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对学历和资历要求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3年;

    (3)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4)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

    (5)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6)1982年底前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5年。

    对专业知识的要求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发)的精神,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定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凡申报土建施工、道路与桥梁施工、水务建筑施工、装饰装修施工、公用设备安装五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取得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前两年(2009或2010年)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专业不限)科目的合格成绩。

    1.申报晋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各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申报相应等级的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由市职改办负责,具体工作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

    2.凡在任职期间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或违反国有法律、法令受到刑事处分,不能参加推荐评审。

    3.评审费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标准。

    建筑企业工程师职称评审

    非公有制建筑企业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提高非公有制建筑领域职工待遇,弥补企业无人才评定机制,保障员工权益,帮助企业在员工职级聘用时,对所聘人员提供衡量标准,并使具备能力的人员切实得到企业及社会认可,得到与公有制企业相同社会地位。各省人事厅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3536984 次     店铺编号10890208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耐思网     帅国莉    

    12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