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1)专科报名满16岁以上、持有高中或中专学历。
(2)本科报名须持有国民系列教育专科毕业证以上。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每年9月5日以前
(二)报名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桥西街道国华商务中心
(三)报名办法:
1、考生预报名
(1)华立会在“广东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进行预报名,学员须提供真实详细信息(如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及报考专业。
(2)录入信息正确提交后,我们会将系统返回的预报名顺序号和自设的6位数字个人密码记录下来,以便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查询考试成绩及录取情况时使用。
2、考生正式报名
(1)正式报名时,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等证件“华立教育”报名资格、接受电子摄像、核对和确认《考生报名表》上的个人报考信息、交纳报名费。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考生,其预报名无效。
(2)考生报名时,必须用户口簿或身份证上的现用姓名和身份证号。
(3)报考专科升本科的考生,报名时必须交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自学考试各科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必须交验省自考委出具的各科成绩合格的证明。
三、考试时间、地点
(一)考试时间:10月中旬。
(二)考试地点:由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布。
四、录取照顾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省招生办审核批准,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运动员在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该表由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后,经省招生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在出具经省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后的运动成绩证明后,录取时可照顾50分,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可照顾30分。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照顾20分:
(1)获得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公安干警荣立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以上者。
5、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出具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录取时可照顾10分。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五、录取和通知
凡报考我院并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均由我院录取,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审批后,由我院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约在12月上旬发出,12月下旬至次年1月上旬为新生报到注册时间,请各位考生届时留意、查询。
六、收费标准
1、我院严格按照省、市物价局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亮证收费。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务必按我院规定的缴费时间和缴费办法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入学注册手续者,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报省招生办备案。
七、学习时间安排及授课地点
函授(业余)教育以自学为主,面授辅导为辅,每学期集中面授时间约为20天,面授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寒暑假、长假期。授课地点在校本部及有关教学点(华立教学点满30人开班)
八、毕业和待遇
我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各专业招生均经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国家承认毕业生学历,在使用和工资待遇等方面,可享受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生的同等待遇。本科各专业毕业生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我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可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