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回收电话分析汽车报废常见误区
1: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2:据介绍,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3: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张延军介绍,按照这条规定,私家车是没有使用年限限制的。
4:新规同时规定,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其中,私家车行驶60万公里、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公里、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公里,国家将引导报废。
报废的标准。
对于延长汽车报废年限的规定针对汽车使用年限、制定相应的策略。如果是超过20的车,每年必须要定期检验四次,也不是检验合格,就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所以对于旅游载客的汽车来说,九座以上的非营运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为10年,长的延后时间不超过10年。载货的汽车使用时间为10年,长不能超过5年的相关规定。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汽车可以在异地报废,但是还要到上牌地注销。在报废时需要携带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具体办法是,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回收企业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对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 应当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 增加检验次数。一个检验周期内连续三次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农用运输车一个检验周期内连续两次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注销登记,不允许再上路行驶。
除19座以下出租车和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外,对达到上述使用年限的客、货车辆,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机动车排放有关规定严格检验,可延缓报废,但延长期不得超过本标准规定使用年限的一半。达到报废年限或者累计行使里程的农用运输车,依据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有关标准检验合格的,可以适当延长使用年限,但长不得超过3年。对于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还可根据实际使用和检验情况,再延长使用年限。所有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都需按公安部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不符合国家有关汽车排放规定的应当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