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维护好车辆管理的正常秩序并保护好原车主或者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呢?怎样才能有效打击这些假牌、伪牌、辆呢?只有加大假牌伪牌的专项整治力度,从识别出这些假牌、伪牌、冒牌、做起,依法严格管理,从重处罚使用假牌、伪牌、等违法行为。
从号牌形状观察:真号牌经高科技处理并采用一次成型技术,形状整体划一,视觉感受良好;假号牌经过多次工序而成,从而造成形状各异、尺寸皆不相同。长短、宽窄、角边等各式各样,五花八门,只要现场执勤民警细加端详就能发现。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或购买二手车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一)报废车辆隐患多。机动车辆达到报废程度或到了年限其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隐处存在、时时存在,严重威胁着过往车辆和行人的。
(二)报废车改头换面,以次充好。一些报废车辆到了报废年限,通过、更新车身颜色等偷机取巧的办法改头换面与一些被偷、盗、抢的车辆混杂在一起,让购买者无法辨认。
(三)易诱发交通事故。由于报废车辆机械性能差、零部件老旧,再加上驾驶员为了载客、拉货、赚钱,擅自重装、改装、破坏车辆构造的均衡和稳定,如果在车辆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将会导致各种故障的发生,直接影响行车,诱发交通事故。
(四)报废车肇事无保障。报废车辆一旦发生事故,因无牌无证,并且车辆不值钱,往往弃车而逃,给交警部门侦破事故增加了难度,并直接导致了一些事故的无法侦破。加之报废车辆没有参加任何保险,导致肇事者无力承担赔偿费用,交警处理难,政府难处理,死者无安葬费,伤者无医疗费。而我国目前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尚未健全,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影响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