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鑫汇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主营:武汉汽车报废

免费店铺在线升级

联系方式
  • 公司: 武汉鑫汇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 地址: 武汉市新洲区汉施路105号
  • 联系: 武汉鑫汇
  • 手机:
  • 电话: 027-59765151-1
  • 一键开店

汉阳车辆报废办理,快捷交易,价格合理

2022-12-12 08:58:01  2971次浏览 次浏览
价 格:面议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是连国Ⅰ排放标准都未达到的汽油车,或排放达不到国Ⅲ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黄标车是指未达到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未达到国三排放的柴油车。 如果只粗略区分,可以根据汽车的出厂日期判别,一般2000年以前出厂的汽油车、2008年以前出厂的柴油车属于黄标车。2010年以后出厂的车辆,尾气排放一般都能达到国Ⅳ标准。如果有人想检查自己车辆的尾气是否达标,可以到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测定。

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GB7258-1997)规定的,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后,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籍过户登记。

没有调整的内容和其它类型的汽车,仍按照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7]456号)和《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8]07号)执行(注:轻型载货汽车是指厂定总质量大于1.8吨小于等于6吨的载货汽车)。右置方向盘汽车报废的管理,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右置方向盘汽车管理的通知》(公交管[2000]183号)执行。

机动车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里程或年限后,车辆的技术性能、经济性能、废气排放均达不到要求。若继续使用,存在较多隐患和污染环境,维修保养费用剧增。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六部委于一九九七年联合发布《汽车报废标准》规定:汽车行驶达30-50万公里,使用8-15年或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技术状况无法修复的;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耗油量超过国家标准15%的;经修复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的;排污超标无法改善的车辆均应当强制报废。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百业店铺 更多 >

特别提醒:本页面所展现的公司、产品及其它相关信息,均由用户自行发布。
购买相关产品时务必先行确认商家资质、产品质量以及比较产品价格,慎重作出个人的独立判断,谨防欺诈行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