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运输指用一种或多种运输工具,把货物从一个国家的某一地点运到另一个国家的某一地点的运输。国际运输的方式很多,有海上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联合运输等。其中,海上运输具有运输量大、运费低廉、不受道路和轨道的限制等优点。所以,它是国际贸易中重要的运输方式,在国际贸易总量中约有2/3的货物通过海上运输。
《经合发组织协定范本》中对“国际运输”一语的定义是“指在缔约国一方设有实际管理机构的企业以船舶或飞机经营的运输,但不包括以船舶或飞机仅在缔约国另一方各地之间的经营。”对国际海运和空运所得由企业实际管理机构所在缔约国课税。世界各国在签订税收协定的同时,都制定了国内税法对国际运输所得进行课税。
从航空运输的性质出发,一般把航空运输分为国内航空运输和国际航空运输两大类。
根据《民航法》第107条的定义,所谓国内航空运输,是指根据当事人订立的航空运输合同,运输的出发地点、约定的经停地点和目的地点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运输。而所谓国际航空运输,是指根据当事人订立的航空运输合同,无论运输有无间断或者有无转运,运输的出发地点、约定的经停地点和目的地点之一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运输。
承运人应于货物运达到货地点后二十四小时内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收货人应及时凭提货证明到指定地点提取货物,货物从发出到货通知的次日起,免费保管三天。收货人逾期提取,应按运输规则缴讨保管费。
收货人在提取货物时,对货物半途而废或重量无异议,并在货物运输单上签收,承运人即解除运输责任。
因承运入的过失或故意造成托运人或收货人损失,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赔偿,应在填写货物运输事故记录的次日起一一百八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承运人提出,并附有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