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办理普通地下空间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大兴区办理普通地下空间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大兴区办理普通地下空间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地下空间备案新风量检测这个会计做报税,稍微好一点的记账报税公司还会后审查一下,由于是分工明确,会计们没有整体看到公司的财务的数据,自然也不能对你的账有个好的评估,也没有告诉你好多财务上需要注意的事。在记账报税公司内部,由于不是自己的客户,没人去维护客户,甚至连联系你的人都看不到,对于想了解公司财务情况的公司负责人来说是痛苦的。要知道会计公司手上有很多家企业,遍布各行各业,如果会计这些整合起来,对于企业来说非常有利的,让你提前感受到行业趋势,指不定给你带来客户,这事儿在记账报税公司可是常有的事儿。在企业发展的初期选择记账报税还是具有非常多优势的,不仅在公司注册之后帮助企业轻松解决代理做账报税问题,还能为公司提供一些专业方面的建议。帮助企业更好更快的运营。
用普通地下室从事商业、文化娱乐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作为居住场所的,装饰装修及使用前应当向普通地下室所在地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办理普通地下室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使用人对使用用途、范围和期限的说明;
(二)产权登记证明或者所有权人共同决定使用普通地下室的证明;
(三)按规划用途使用的,提交规划文件;规划用途不明确的,提交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使用用途确认的文件;改变规划用途的,提交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变更规划文件;
(四)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合格证明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通风系统和空调系统卫生检测合格证明;
(五)依法须经消防检查方可投入使用、营业的,提交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检查合格证明;
(六)进行结构改造的,提交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结构鉴定报告;
(七)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使用人提交材料齐全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15日内备案。备案情况发生变更的,使用人应当在30日内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备案。
使用普通地下室的,应当经普通地下室所在部门同意,并在使用前向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办理备案:
(一)中央国家机关普通地下室登记表;
(二)中央国家机关普通地下室使用登记备案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登记备案表);
(三)普通地下室租赁(借用)合同及复印件;
(四)使用人合法有效证明及复印件,行业培训证书及复印件等;
(五)规划、消防、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审批)或者检查、验收文件及复印件;
(六)所有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与使用人签订的普通地下室使用责任书及复印件;
(七)所有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管理的书面协议;
(八)其他共有人同意使用的书面证明。
使用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应当受理,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登记备案。同意登记备案的,核发加盖公章的登记备案表;不予登记备案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普通地下室使用备案情况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使用前向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重新办理备案。
地下空间电气线路敷设要求
电气线路应采用符合和防火要求的敷设方式配线,导线应采用铜线。
所有电气线路需穿金属管、金属线槽保护。横穿通道的导线应当采取固定保护措施,不得外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