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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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或直接加盖公章,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使用A4纸张打印(图纸除外),建议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 (2)申请书单位名称应与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证明的名称完全一致,申请书的填写符合要求,内容填写完整、准确,不涉及的项目填写“无”。 (3)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应在有效期内。 (4)申请表中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栏后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其中属法人的,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属个体工商户的,填写业主姓名;属法人分支机构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负责人姓名。 (5)凡提交的申请材料均应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骑缝章(没公章可由申请人签字)。
办理流程:申请→ 补正→ 受理→ 审查→ 决定→ 制作行政文书→ 告知/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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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法》第二十九条款: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第三条:各级食药监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餐饮服务监管工作。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部门对餐饮服务提供者餐饮服务申请的审查。第三十九条餐饮服务,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第餐饮服务现在监管主体是食品监督部门;第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需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第许可的审查由食品监督部门负责。第食品监督部门对餐饮业的监管的内容不仅是食品,也包括对其场所的监管。即只要取得《餐饮服务许可》就说明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场所已经审查合格、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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