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下作业,使用潜水员或水下作业机械等在水下进行各种工作的统称。包括:水下探摸、水下勘查、水下电焊、水下切割、水下爆破、水下电视摄像、水下摄影、浮筒作业等。用于援潜救生、沉船打捞、水下工程建设、科学试验以及水底资源开发等。
筑堰抽水打捞法,是在沉船周围筑围堰抽干水,封补破洞后再放水浮船.1956年在中山县打捞“武凤号”军舰时曾采用此法.断船整捞法,可以把尚未完全断裂为二的沉船整艘起浮,减少了大量的水下电割等工作量,且节省工程时间和费用.1975年打捞日本冷藏船,1958年打捞日本小油轮等均采用此法.1975年救助泰国“东方三号”时还采用过筑假双重底打捞法.
浮箱打捞法:水下打捞潜水员将若干个浮筒安装在水下沉船两侧,水下打捞安装时如有需要可动用水下切割开孔增加受力点;给浮箱充气,借浮力将沉船浮出水面,抽出沉船舱的积水后沉船即自浮,浮箱打捞法浮力较大,可靠,施工方便。
《打捞沉船管理办法》是在1957年制定的,其出发点是基于对沉船沉物的再利用。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沉船沉物打捞清除的目的更多地注重于水上航行和水域环境保护,该办法中存在的问题日益显现出来,主要包括:沉船沉物与打捞清除的定义、打捞清除的责任人、强制打捞清除的条件、强制打捞清除费用的性质和实现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