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地下室登记备案程序如下:?
(一)产权人、管理单位或转租人持下列材料到普通地下室所在地的区县建委(房管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1 、北京市普通地下室使用(出租)登记备案表一式两份 ;?
2 、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3 、普通地下室从事商业、文化娱乐业、旅店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作为居住场所的,提交公安消防机构检查合格的证明和卫生主管部门检查合格的证明;?
4 、出租(转租)普通地下室的,提交租赁合同;?
5、转租普通地下室的,提交普通地下室所有权人同意的证明。?
(二)对材料齐全的,各区县建委(房管局)核发加盖公章的登记备案表一份,同时向当事人下发“普通地下室使用告知单”(附件二)。?
对产权人、管理单位暂时无法提供消防、卫生检查合格证明的,在“登记备案表”备注栏中注明情况后予以登记备案,除向当事人下发“普通地下室使用告知单”外,同时填写“普通地下室隐患协查单”(附件三),将情况通报给相关管理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