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下作业,使用潜水员或水下作业机械等在水下进行各种工作的统称。包括:水下探摸、水下勘查、水下电焊、水下切割、水下爆破、水下电视摄像、水下摄影、浮筒作业等。用于援潜救生、沉船打捞、水下工程建设、科学试验以及水底资源开发等。
浮筒打捞法:把浮筒灌满水,沉入水底,与船连接,把浮筒内水排出,可打捞沉船。在使用浮筒打捞沉船工程中,为了保证沉船在上浮过程中有合适的纵倾和上浮速度,同时便于保持沉船出水后船位的稳定,通常选择在低平潮期间使沉船离底出水。为此,必须在方案和计划制订中,拟订浮筒充气计划,使浮筒充气量在指定的沉船起浮时刻达到规定的数量。否则,沉船就可能在其它时刻起浮出水,从而出现事先无法预料的情况,严重时可能会导致整个打捞工作的失败。
沉船打捞是打捞沉没于水中物体的工程作业。包括打捞船舶、飞行器、货物等。在航道、港口水域中的打捞作业,可达到清理通航障碍物的目的。打捞是一项综合性技术,涉及测量、潜水、水下切割、封堵、水下爆破和水下焊接等。海上航行的船舶由于多种原因,导致海水进入船舱,使得船舶浮力不足而沉没。要打捞沉船,就得让沉船恢复它的浮力,才能使沉船浮出水面,重见光明。量得恢复它的浮力!由此出现了浮力打捞法。
《打捞沉船管理办法》是在1957年制定的,其出发点是基于对沉船沉物的再利用。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沉船沉物打捞清除的目的更多地注重于水上航行和水域环境保护,该办法中存在的问题日益显现出来,主要包括:沉船沉物与打捞清除的定义、打捞清除的责任人、强制打捞清除的条件、强制打捞清除费用的性质和实现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