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广播(public broadcasting) 又称公共播送服务或公共媒体,指的是由政府编列预算或公共基金提供资金所成立、运作的非营利性电子媒体,这类媒体多半以制作和播放公共政策的讨论、文教艺术或知识性节目为主,目的是提升国民知识水平、促进民众参与政治决策。一般不将受非民主国家政府管制的新闻媒体称为公共媒体,虽然这一类电视台也由政府的资金来支持,但是这些媒体普遍缺乏编辑和运营的独立性,而播出内容与运作的独立性是公共媒体的重要标志。因为非营利性,所以公共媒体多半不播出商业广告,运作经费除了来自政府之外,也接受个人或团体捐助,部分国家则是向用户收取税费取得。有些地方的公共媒体除了提供电视播送外,也提供电台广播和互联网服务。
大多学校、公司及其他公共场所均已布有流媒体(IP)数据网络线路(局域网线路),对于流媒体(IP)公共广播系统则在此基础上只需将流媒体(IP)公共广播系统设备添加上去就行了,直接采用原有流媒体(IP)数据网络线路来进行传输,不需再另行布线;
数字可寻址公共广播系统一般采用数字双绞线来进行传输,它是将音频信号和控制信号集中在一条两芯的双绞线上传输,不仅大大地节省了安装和布线成本,而且为将来的系统维护及系统工作的高可靠性提供了先决的优越条件,具有更远的传输距离和更好的传输效果;
公共广播的设计依据下列标准
(1)中国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T-16-9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16-88。
2.公共广播系统组成
公共广播系统主要由信号源、功放设备、监听设备、控制设备、火灾事故广播控制设备、用户设备及广播传输线路组成。
3.公共广播系统设计
⑴ 传输方式:系统的输出功率馈送方式采用有线广播传送方式。
⑵ 对线路衰耗要求:在公共广播系统中,从功放设备的输出至线路上远的用户扬声器间的线路衰耗应符合以下要求:
· 业务广播不应大于2分贝(1kHz时)
· 服务性广播不应大于1分贝(1kHz时)
⑶ 采用定压输出的馈电线路,输出电压采用 70V或100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