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的人员密集场所相继发生死亡多人的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常宁消防针对这一情况,立即整理了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火灾防范常识并印刷、张贴在人员活动集中的场所。
通告要求严格落实消防责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场所单位的消防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管理人员,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责任,落实日常消防管理。消防责任人、管理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备案。
《通告》中提到:严禁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个人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严禁在建筑物内燃放烟花爆竹;组织全员消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人员密集场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许可。不具备消防条件的不得举办;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违规住人;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人员密集场所可以根据人员数量配备疏散逃生器材。
消防部门提醒:对违反《通告》的行为,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采取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