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消防系统调试八大步骤
一、消防系统设备调试:
消防系统设备调试:
⑴ 调试前准备:
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应在建筑物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安装结束后进行;
② 系统调试前应具备规范规定的文件及调试必需的其它文件;
③ 调试前应认真检查各系统,各回路线路,对于错线,开路,虚焊和短路应及时进行纠正。
④ 检查外围安装的设备是否齐全,若缺少应补齐,并查验安装设备是否与图纸设计的规格、型号相符。
⑤ 调试负责人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所有调试人员应职责明确,并应按着调试程序逐项进行。
⑥ 调试前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检查系统的施工安装质量。对施工安装中出现的问题,应会同有关单位协商解决,并有文字记录;
⑦ 调试前应按设计要求检查验明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备品备件等。
⑧ 系统检查:
○A 在导线接入控制器之前,首先使用万用表交流档检查每对导线之间以及每根导线对地是否有强电电压。
○B 用万用表检查每对层线的两根线之间以及每对导线与其他导线之间是否存在短路或接近短路现象;用万表MΩ档测量每对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阻值应大于20MΩ。
○C 控制器通电之前,测量交流电压,检查其是否在规定范围内。检查接线端子有无松动,电缆是否插牢,带插座的集成电路是否松动。
○D 不接任何外部负载,将控制器开机自检,检查面板上所有指示灯、显示器、音响器件、打印机(如配置)工作状况;检查控制器总线输出电压是否在27V左右。
○E 按规范要求检查系统线路,对于错线、开路、虚焊和短路等应及时进行处理。
⑵ 设备单机调试:
具备上述条件后,可对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等全部外围设备,报警控制主机,广播主机,消防电话主机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全部正常后方可进行报警系统内调试。
⑶ 报警联动系统设备调试:
当单机通电完成后,将模块连接的外控设备解除,进行报警系统整体调试。对报警主机主要进行下列功能检查:
① 火灾报警器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警优先功能;主备电自动切换功能;备用电源欠压、过压保护功能。
② 自动状态各连锁关系调试,动作应正常无误,必要时反馈信号可人工模拟。
⑷ 火灾报警系统联调:
首先编制系统调试方案,依照方案,将系统划分为几部分,有步骤进行调试,按照从局部到全系统的顺序进行。
火灾报警系统联调应在整个工程各个系统全部投运后方可进行。火灾报警系统联调应由总承包单位及业主代表组织,各有关单位共同参加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