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软件企业的认定标准
1) 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 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 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 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 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等。
( 2 ) 软件企业的申报程序
1) 申请企业网上申报,下载企业用户使用的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并进行安装;
2) 打开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在申报受理中选择企业申报,进行申请表填写;
3) 在资料查询中选择企业信息,进入后滚动上下页可以看到企业填写的申报表,同时可打印出文本;
4) 企业向所在省市认定机构提交申报表的电子文本时,可选择数据申报将企业的信息按照所在省市认定机构的提示进行数据上传;对于没有开通数据上传的省市,可将企业信息的数据选定后导出保存到3.5寸盘进行提交。
( 3 ) 企业认定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产品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拥有其中一种即可申报)复印件
3)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苏州致德致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